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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新型肥料分会会员管理办法

2016-09-18访问次数:392编辑:中国磷硫网来源: [ ]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新型肥料分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新型肥料分会隶属于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为加强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建设,密切与会员的联系,更好地开展服务,维护会员权益,充分发挥本会的作用,维护本会声誉,确保本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管理规定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管理办法》的原则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协会事务,保证会员享有规定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使协会工作更好地体现会员和行业的意志,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认真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入会流程

第五条协会运营采取会员制。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新型肥料分会入会申请书》,并将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同报本会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当年会费,由协会秘书处发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并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宣传。企业须在接到入会通知一月内提交宣传资料,方便协会网站宣传。

第八条入会后,会员单位需指派专人与协会对接联系,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重要人事变更应及时通知协会。如若退会需书面通知,并请交回会员证。退会后原享有的权利和服务亦自动消失。

第三章会员服务

第九条本会会员除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服务:

一、优惠成为“中国磷硫网”(www.cpfia.org)会员。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入网价格享受九折优惠,网站广告价格享受九五折优惠;

二、优先享有协会提供的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加入协会QQ群、微信群等行业联谊群),免费在协会网站发布企业信息(内容经协会审核);

三、优先获得协会主办的中国磷复肥工业展览会和特种肥料展览会展位;

四、优惠购买协会出版的书籍、刊物(会员享受原价的8折);

五、优先、优惠参加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会议、论坛和各种活动;

六、优先参与协会争取到的国家或地方相关课题;

七、根据实际情况,协会免费开具证明企业产量、产能和行业地位等的证明;

八、足额按时交纳会费后还可享受以下服务:

1会员单位,赠送“一把手工程”简报、信息专报、会员简讯;

2理事单位,除了享受会员单位的服务外,再赠送《硫酸磷复肥技术经济信息》季报、年报

3副理事长单位,在足额缴纳会费后,除了享受理事单位的服务外,另赠送当年的网站免费会员资格,有效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结束;副理事长本人(仅限本人)参加协会主办的会议或论坛相关活动的,免收本人会议费;

4、非企业单位的副理事长单位(如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媒体等),仅享受理事单位的服务。

5新型肥料分会会员享受中国磷复肥协会会员的服务,新型肥料分会副理事长享受协会理事单位的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会员义务

第十条  协会会员需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护协会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及行业的声誉、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四、及时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五、向协会及时通报本单位生产、经营、改革、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与经验,提供有关资料;

六、及时向协会反映行业生产、经营、科研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各级会员如有困难和特殊情况无法履行会员义务的,需及时与协会联系并书面申请减免会费,减免最多不超过2年。各级会员如连续2年无故不履行会员义务的,协会秘书处将书面通知,接到通知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协会将上报会员大会,对副理事长单位予以降级成理事、对理事单位降级成会员,对会员单位予以劝出退会。

 

第五章附则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