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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印发落后产能退出方案

2018-05-21访问次数:306编辑:方俊文来源: [ ]


日前,江西省印发《工业行业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江西省将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对落后产能企业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业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