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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等环境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环责险

2019-01-24访问次数:102编辑:中国磷硫网来源: [ ]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1日。

《办法》规定,环境高风险企业应当投保环责险。包括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制造的企业,从事Ⅲ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移动探伤、测井作业的企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建设或者使用尾矿库的企业;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化工、冶金、火电、焦化、造纸、印染等行业的排污重点企业。《办法》鼓励上述范围之外的企业自愿投保环责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