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两自一高产品目录》调整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不断优化完善外贸结构,逐步提高“两自一高”产品出口比重,更好地发挥《两自一高产品目录》的政策导向作用,拟对《目录》进行重新调整,并研究提出筛选标准,请各单位提出对《目录》的调整意见,并于1月21日前返回协会。
传真:010-82030002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一:两自一高产品出口目录(化工类)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二:商务部 关于修订《两自一高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的函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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