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文件 |
中石化联企发(2013)184号 |
关于评选“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企业家”
及“中国民营化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和化学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
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是石化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榜样,激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从大国向强国迈进,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转型升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和化学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及中国民营化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评选办法》(附件1)和《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二、为便于评审,申报文件纸质版用A4纸上报,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文件电子版及照片发送至:cpcifcpcif@163.com。
三、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四、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pcif.org.cn)、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hemsme.org.cn)下载。
五、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921室 邮编:100723
联系人:张广宽010-84241496 武英华010-64697919
金博书010-84885514 白洪强010-64697916
刘丽英010-84885046 史桂碧010-84241496
传真:010-84241496 84885046 84885514
备注: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单位可派一名代表参加表彰大会。
附件:
1、《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及中国民营化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2、《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推荐表》;
4、《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表》;
5、《中国民营化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推荐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