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批复指出,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是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已基本具备形成国家重要煤炭基地的条件。批复要求,做好基地内煤炭开发与疆内外煤炭市场、煤炭转化项目的衔接,合理安排煤矿项目建设时序,优先建设大型、特大型露天煤矿。煤矿项目要采用先进采煤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采煤机械化水平、煤矿回采率和劳动效率。转化项目要按照“园区化、集约化、循环化、现代化、专业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防止一哄而上。据悉,新疆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区组成,主要包括36个矿区。截至2012年底,基地内保有查明资源储量3124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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