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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要求环保部上收环境监测权

2015-08-14访问次数:76编辑:来源: [ ]

国务院办公厅812日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保部负责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据了解,目前除环保部门负责空气质量等环境监测外,国务院水利、国土、海洋、农业、气象、林业等部门也根据各自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生态等领域的监测,但各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存在重复设置、重复建设的问题。对此,《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环保法》要求,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方案》同时提出,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

 

  针对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影响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情况,《方案》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