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公告,明确化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17类产品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
简化后的审批程序取消了发证前产品检验,并将现场审查环节后置。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
本次公布的《细则》对简化审批程序核发事项的申请、办理和后置现场审查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标志着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