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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首次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升为制度!有机肥发展再度提速!?

2017-06-16访问次数:228编辑:中国磷硫网来源: [ ]

今日,针对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特召开《意见》新闻发布会。《农资导报》记者亲临现场获悉重要信息!!会上,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以前我们也提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但主要指的是相关工作,而作为一项制度提出来,这还是第一次。制度本身具有约束性和长期性,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的根本措施。”

  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在《意见》强力催动下,有机肥行业发展是否将再度提速!?


国办最新发文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升级“制度”、实施范围拓至全国

  其实,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年8月11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已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针对此次《意见》,《农资导报》记者将其与《试点方案》进行比较,发现三方面“升级”: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本次《意见》首次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上升为制度!同时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思想、制度体系、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现场,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制度本身具有约束性和长期性,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的根本措施。

  其次,2016年《试点方案》指出仅在全国约30个县(市)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而本次《意见》则将实施范围扩至全国!

  再者,2016年《试点方案》中提出力争到2020年,试点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左右,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而本次《意见》将目标数字大幅提升,指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并提出,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意见》强力催动下

有机肥行业发展是否再度提速!?

  本次《意见》特别强调,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这是否意味着在《意见》的强力催动下,有机肥行业发展将再度提速?

  现场,关于有机肥推广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于康震提出,下一步将在四方面重点发力:

一、强化政策扶持。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同时,研究出台支持有机肥生产施用的用地用电、信贷、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打通种养循环的通路,促进农牧结合发展;

二、强化技术推广。针对有机肥生产、积造和施用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教学科研推广部门开展联合攻关,集成一批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和有机肥施用关键技术,制定一批无害化处理、堆肥还田等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农民落实好技术措施;

三、强化示范带动。重点扶持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应用有机肥,发挥其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作用,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片,以此辐射带动有机肥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绿色发展理念,解读有机肥政策措施和技术模式,让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有机肥在提质增效、节本增效和改善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畜禽粪污为主的有机肥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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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源化利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于康震表示,制度主要有五个比较显着的特点:

  一是严把入口关。通过完善环评制度,规范环评内容,把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消纳用地纳入环评范围,为肥料化还田利用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过程管理。通过制定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我们叫做以地定畜。在管理上明确肥料化利用可以作为污染物消减来核算,建立肥料化还田利用的合法渠道。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明晰各方职责,确保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四是注重绩效考核。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奖惩考核机制,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保障。

  五是构建发展机制。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培育壮大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打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