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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局实名发布2011年度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2012-03-27访问次数:119编辑:来源: [ ]

中国质量新闻网山东频道(中国质量报记者朱文达 梁丽)36日,山东省质监局稽查局向社会实名发布了该局2011年度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潍坊赛德力肥料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案、潍坊市潍城区某黑窝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化肥案等“榜上有名”。

 

据悉,山东省质监局历来都把农资打假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2011年,该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606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253家,查办农资案件378起,查获假劣农资货值736.99万元,减少农业损失1077.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起,有效地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规范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全省农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稳步提升。

 

此次该局发布的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均以实名制发布,目的就是为了震慑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1、潍坊赛德力肥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肥案

 

该公司位于潍坊市青州,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生产复混肥料,产品质量不合格。2011221日,潍坊市质监局根据有关信息,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并查封复混肥料33440袋(172吨)和生产原辅料180吨。该案移送公安部门,5名涉案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中,孟繁文、李丽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潍坊市潍城区某黑窝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化肥案

 

该窝点位于潍城经济开发区葛埠村,无任何生产经营资质,负责人沈文化。2011316日,潍坊市质监局潍城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联合公安人员对该窝点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该窝点生产的标注潍坊澳泰百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化德农百盛(北京)肥料有限公司、北京市澳泰百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吉祥三农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名称地址的肥料13.44吨,查获搅拌机、小型造粒机、封口机等生产设备一套,原材料一宗,经潍城质监分局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产品质量全部不合格。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沈文化等3名涉案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目前处于检察机关公诉阶段。

 

3、济宁威利丹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摩洛哥”尿素案

 

该公司位于济宁市梁山县。201163日,梁山县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伪造厂名、厂址生产“摩洛哥”尿素480吨,产品销售至江西某公司,产品货值69.12万元。梁山县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4、青岛科农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有机肥案

 

该公司位于青岛市莱西市。20101222日,根据群众举报,莱西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生产的标注烟台绿食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地址的“植物营养蛋白有机肥”等肥料1111桶(5.555吨),产品货值4.775万元。该公司冒用烟台绿食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名厂址,莱西市质监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山东加利福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复混肥案

 

该公司位于聊城市茌平县。2011223日,茌平县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未经备案,受巨野龙珠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该公司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60吨,货值60000元。经对上述肥料抽样检验,总养分含量26.1%,不符合标注总养分含量≧30%的要求,不合格。茌平县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6、茌平县瑞兴有机肥料厂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该厂位于聊城市荏平县。2011224日,荏平县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厂进行检查,经对该公司生产的有机化肥料进行抽样检验,产品有机含量为35.3%,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有机质≥40%要求,不合格。涉及产品数量60吨,产品货值4.8万元。荏平县质监局令该公司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7、山东田密密肥业有限公司伪造产地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该公司位于滨州市博兴县。2011223日,博兴县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掺混肥料(191919;有机质≥20),标注山东田密密肥业有限公司厂名及烟台市芝罘区工业园11688号厂址。经对上述肥料进行抽样检验,该批产品总养分含量、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钾含量和有机质分别为:39.914.58.41717,均不合格。涉案产品数量16.15吨,产品货值2.987万元。博兴县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8、金乡县金大复混肥厂生产废料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案

 

该厂位于济宁市金乡县。2011222日,金乡县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的农用硫酸镁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发现该厂生产的农用硫酸镁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涉案产品数量125吨,产品货值4.5万元。金乡县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9、纳佩克肥料(青岛)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生产、销售肥料案

 

    该公司位于青岛市胶州市。20101125日,胶州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生产冒用质量认证标志的有机肥为35吨,产品货值2.03万元。胶州市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监督该公司对问题产品进行了技术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10、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该公司位于泰安市区。2011720日该公司生产不合格复合肥料(26-12-75吨,销售给安徽省蒙城市某单位,经安徽省蒙城县工商部门抽样检验,氧化钾含量为3.2%、总养分为40.0%,产品货值1.31万元。根据安徽省蒙城县工商部门通报信息,泰安市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