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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局发布今年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2014-06-17访问次数:100编辑:来源: [ ]

近日,贵州省工商局发布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共抽检化肥149批次,合格率78.52%;抽检农药66批次,合格率89.39%。化肥的合格率比2013年度上升4.18个百分点,农药的合格率则下降了8.28个百分点。

 

今年317日至430日,贵州省工商局联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贵州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法对全省9个市(州)31个县(市、区)的215个批次化肥、农药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化肥149批次,合格117批次;抽检农药66批次,合格59批次。

 

贵州省工商局对抽检结果分析认为,不合格化肥、农药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肥料商品包装标识问题较严重。在32个不合格肥料产品中,有17个批次肥料产品是因为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判定不合格,占不合格肥料总数的53.12%。二是磷肥产品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此次抽检的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合格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大多数过磷酸钙生产企业采用的是湿法工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指标控制不严格,致使游离酸超标;同时半成品的陈化时间不够,导致成品不合格。三是肥料钾含量不足。主要是由于肥料的基础原料氯化钾、硫酸钾等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市场恶性竞争,生产企业受利益驱使,配料时偷工减料,不按照配方下料;个别企业甚至直接做假,仅添加少量有效成分,谋取不当利益;生产企业对原材料的验收把关不严,未对原材料进行检验验收,使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入生产工序。四是部分采用企业标准的商品生产厂家或销售者存在违法行为。在抽检中发现,部分农资生产企业在采用企业标准进行生产时,对企业标准并未按法律规定高于国家标准,而是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或采取虚假标示、不规范标示等“打擦边球”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的规定。此外,有部分销售者或生产企业不按时提供企业标准,造成检测机构无法检测,其本身也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全省工商机关集中统一开展对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同时,贵州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使用农资产品时要做到“五个注意”:一是注意检验经营者有关证照。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经营场所,不要贪图小利,在无证照或流动商贩处购买农资。合法农资经营者除应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二是注意查看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三是注意索要购物凭证。要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保留必要样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注意正确使用方法。在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禁用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五是注意及时维权。若发现和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以及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时,要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