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广大农民备耕生产时期,同时也是销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案件高发期。为防止坑农、害农案件的发生,宁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会同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断深入农村开展农资知识宣传,对发现的涉农案件线索不放过。
大队领导在走访中,获悉大明镇的李某某在大明镇高某处购买的河北某公司生产的20袋缓控释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怀疑是伪劣产品。大队迅速部署民警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和抽样检验,李某某购买的化肥是不合格产品,且已在宁城地区销售了20余吨,价值45990元。
大队抽调得力民警远赴河北对厂家进行调查,同时对该产品又重新抽样到赤峰市质监局鉴定,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产品,由于销售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宁城县公安局立即将此案移交宁城县工商局处理,相关退货补偿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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