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纺织品服装
号型尺寸标注方式
号型尺寸是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非常关注的一项内容,有些产品标签上写着“S、M、L”或“均码”,这些都是不规范的表示方法,消费者很难仅凭这些判断产品的尺寸,尤其是在网购无法试穿的情况下,会产生各种顾虑,比如帽子大小是否合适?裤子肥瘦是否正好?内衣尺码如何选择?因此,了解产品号型或规格的规范标注方法和相关含义十分重要。
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规定产品号型或规格应采用耐久性标签的形式进行标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水洗唛,规范标注方法如下:
1)纱线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线密度、长度或重量等;
2)织物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单位面积质量、密度或幅宽等;
3)床上用品、围巾、毛巾、窗帘等制品应标明产品的主要规格,例如,长度、宽度、重量等;
4)服装类产品宜按GB/T 1335或GB/T 6411表示服装号型的方式标明产品的适穿范围,针织类服装也可标明产品长度或产品围度等;
5)袜子应标明袜号或适穿范围,连裤袜应标明所适穿的人体身高和臀围的范围;
6)帽类产品应标明帽口的围度尺寸或尺寸范围;
7)手套应标明适用的手掌长度和宽度;
8)其他纺织品应根据产品的特征标明其号型或规格。
01 常规服装
CHANG GUI FU ZHUANG1.1 常用标准
GB/T 1335.1-2008《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2-2008《服装号型 女子》
GB/T 1335.3-2009《服装号型 儿童》
GB/T 6411-2008《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1.2 标注方法
GB/T 1335系列标准规定号型表示方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成人服装还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上、下装分别标注号型。其中,号表示身高,型表示胸围或腰围,体型表示胸围与腰围的差值,分类代号为Y、A、B、C。
GB/T 6411-2008标准规定号型表示方法:号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号表示体高,型表示胸围或臀围。
1.3 标注示例
机织服装:
1) 上装170/88A:170代表号(身高),88代表型(胸围),A代表体型分类;
2) 下装170/74B:170代表号(身高),74代表型(腰围),B代表体型分类。
针织服装:
1) 上装170/95:170代表号(体高),95代表型(胸围);
2)下装170/95:170代表号(体高),95代表型(臀围)。
02 毛衣
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对号型规格规定:
1) 普通毛针织成衣:以厘米表示主要规格尺寸。上衣标注胸围;裤子标注裤长;裙子标注臀围。或按GB/T 1335(所有部分)标注号型。
2) 紧身或时装款毛针织成衣:标注适穿范围,以厘米表示。如上衣标注95~105,表示适穿范围为胸围95 cm~105 cm。或按GB/T 1335(所有部分)标注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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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文胸 FZ/T 73012-2017《文胸》规定:
文胸以罩杯代码表示型,以下胸围厘米数表示号,如A75或75A表示A型罩杯,下胸围75 cm。罩杯代码表示相适宜的人体上胸围与下胸围之差。
上胸围是指人体在穿戴合体的单层无衬垫无支撑物胸罩使乳房呈自然耸挺状态时,过乳房最丰满处水平围量一周的最大尺寸。下胸围是指经过人体乳房下乳根水平围量一周的尺寸。
04 帽子
FZ/T 80010-2016《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规格代号标示》规定:
帽子以人体头围的净尺寸作为规格代号,以厘米为单位,规格设置以1cm为跳档数。
1) 单一的帽子规格代号标示,如56;
2) 可调节或具有弹性的帽子,用适用规格代号的范围标示,如48-50。
# 05 手套 #FZ/T 73047-2013《针织民用手套》规定:
针织手套以毫米为单位标明号型,并注明男子、女子或儿童,其中号表示手的长度,是设计手套长、短的依据,型表示手掌的宽度,是设计手套宽、窄的依据。
如男子手长160 mm、手宽 80 mm ,表示为 160/80男;女子手长 150 mm 、手宽 75 mm ,表示为 150/75女。弹力手套号型以毫米为单位表示适戴的手长和手宽,号以 10 mm 分档,型以 5mm 分档,依次递增或递减。
06袜子FZ/T 73001-2016《袜子》对规格标注规定:
1) 无弹有跟袜:以厘米为单位标注袜号,如23、24等;
2) 弹力有跟袜:以厘米为单位标注袜号,如23~24、22~24等;
3) 弹力无跟袜(短筒、中筒、长筒袜):以厘米为单位,标注人体适穿的身高范围或袜号,如155~175、145~155或23~24、22~24;
4) 连裤袜:以厘米为单位标注人体适穿的身高范围和臀围范围,如155~175/75~105、145~155/70~90。
袜号是指以厘米为单位表示人体脚底的长度,是设计袜底长短的依据。
07 围巾
FZ/T 81012-2016《机织围巾 披肩》 规定:
围巾、披肩成品规格应以厘米为单位标注其有效外形几何尺寸(不包括装饰穗)。
1) 方形围巾:110×110或110 cm×110 cm;
2) 三角形围巾:高50 底边 110 或高 50 cm 底边 110 cm;边长 75×75×110 或边长 75 cm×75 cm×110 cm。
08CHUANGSHANG YONGPIN床上用品床上用品是指用于遮盖、保暖、装饰、防护等用途的床上纺织用品,包括床单、被套、枕/垫套、被(芯)、枕(芯)、床罩/床盖、床笠、床旗、床围等。
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规定:
产品规格标注内容应包括成品宽度、长度,含填充物的产品还应标注填充物质量,枕/枕芯、坐垫、靠垫产品可不标填充物质量,异形产品可不标规格尺寸,必要时可标注最大尺寸。
以上就是部分常见的纺织品服装号型或规格的表示方法,希望能为企业和消费者生产和选购产品提供参考。
【供稿】中纺联检(北京):郭妍
【编辑】中纺联检(北京):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