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
一起感受一下
深圳人开工首日的快乐
▲图源:网友微博
利是虽好
但也莫要......!!!
案
例
一
利是替代加班费,违法!
在某公司做保洁员的王阿姨说,其在公司工作几年,一般年初六公司就有员工回来加班,自己也要提前几天回公司搞清洁,有时候还要加班加点给老板和员工做年夜饭。
“从来没有看见过加班费,老板也不提,我们也不好意思问。”王阿姨说,凡是加班的人,老板在年初八上班时候都会发一封“利是”,金额也不算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算作是加班费了”。
“开工红包”只能算作老板对员工的一种嘉奖,公司不能以发红包(利是)来代替个人工资或者加班费。否则,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差额。
案
例
二
跨部门讨要利是,小心违反规章制度!
返工第一天,小明与同事逐层扫楼,收获不小,一共讨来了20多个利是。本是一件皆大欢喜之事。但,欢喜之余,次日,小明和同事都接到了公司人事部的“处罚通知”,称其“跨部门讨利是,已经触犯了公司《员工守则》中有关‘擅离职守’的情形规定,属于轻度违纪,给予警告一次。”
要注意喽!工作时间内,长时间离开自己岗位,串门讨利是可能会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开展,严重的话还可能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员工在讨利是时,也要注意相关规定。另外,春节后讨利是,应当是件开心愉悦的事情,公司也要更加人性化管理,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张弛有度,尽可能满足员工的需求,这样更有利于公司工作的开展。
案
例
三
讨利是“过火”,讨丢饭碗!
小明是一大型光电企业的保安,春节期间,他留在工厂值班。一天傍晚,总公司一位副总到公司办事,他们曾到办公楼内找副总拜年索要红包,他猜,可能就是他们此举引起了工厂高层不满,所以才将他们辞退。
该公司人事部门一负责人称,开除小明的原因并非仅仅是因为他向公司领导索要红包,据他们了解,小明春节期间曾利用春节值班职务之便,向进入工厂办事的供货商、客户强行索要红包,有时要不到红包还不给放行,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
春节讨要红包本身可以理解,但凡事都要适可而止,通过“纠缠”“命令”等方式索要红包,其行为显然“过火”,作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教育或处罚,如果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开工利是”没有具体的数额约定
它既可以简单意思一下
图个吉利
也可以根据企业主意愿多给员工发一些钱
鼓励员工辛勤干事
一般来说
“开工利是”不分大小
不与业绩挂钩
老板向下属派发“开工利是”
犹如与他们一起吃年夜饭和开年饭
可以营造大家庭的感觉
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
令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更紧密~
话说,今天开工
你收到多少“利是”?
评论区晒一晒呗~
“利是”收到手软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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